欧盟冲突矿产法规:黄金及其他矿产进口商的尽职调查
欧盟冲突矿产法规自2021年生效,要求欧洲锡、钽、钨和黄金进口商进行严格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本文深入探讨了该法规的范围、义务以及对贵金属和其他相关矿产进行尽职调查的实际操作。
核心观点: 欧洲锡、钽、钨和黄金的进口商必须实施健全的供应链尽职调查,以识别和解决冲突融资及侵犯人权行为的风险。
要点总结
- ✓欧盟冲突矿产法规(2017/821)要求欧盟锡、钽、钨和黄金的进口商进行强制性的供应链尽职调查。
- ✓该法规要求遵循OECD指南的五步尽职调查流程:管理体系、风险识别/评估、风险缓解、第三方审计和公开报告。
- ✓进口商必须识别和管理其供应链中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CAHRAs)的风险。
- ✓对于贵金属,特别是黄金,合规需要严格的供应链绘制、风险评估和与上游合作伙伴的互动。
- ✓证明合规涉及健全的记录保存、利用行业倡议和积极主动的风险缓解。
常见问题
根据欧盟冲突矿产法规,谁被视为“纳入范围内的”进口商?
“纳入范围内的”进口商是指任何将锡、钽、钨或黄金进口到欧洲联盟的公司。这包括以原材料或半成品形式进口这些矿产,以及在这些金属有意存在的情况下以组件和成品形式进口。该法规区分了“下游”和“所有”进口商。虽然所有列出矿产的进口商都需进行尽职调查,但“下游”进口商(即在组件或成品中使用这些矿产的进口商)的具体义务有所不同,侧重于风险缓解和报告其尽职调查工作,而不是对每个组件进行详细的供应链绘制。
欧盟冲突矿产法规与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有何区别?
尽管两者都旨在解决冲突矿产问题,但它们之间存在关键区别。《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主要侧重于美国上市公司关于其产品中冲突矿产(锡、钽、钨和黄金)的存在以及为确定其来源所采取措施的报告。而欧盟冲突矿产法规则更强调对所有欧盟进口商的强制性尽职调查,要求他们主动识别和缓解其供应链中冲突融资和侵犯人权行为的风险。欧盟法规的适用范围也更广泛,适用于各类公司,而不仅仅是上市公司,并且侧重于风险管理而非仅仅披露。
贵金属精炼商如何证明其符合欧盟冲突矿产法规?
贵金属精炼商作为进口商或进口商的关键供应商,可以通过实施符合OECD尽职调查指南的健全尽职调查体系来证明其合规性。这包括制定明确的尽职调查政策,进行彻底的供应链绘制以识别金属来源,对潜在的冲突融资和侵犯人权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实施风险缓解措施,接受对其尽职调查体系的第三方审计,并公开报告其工作。参与公认的行业倡议,如LBMA负责任采购计划,该计划与OECD指南一致,也是合规的一个有力指标,并且是向下游进口商证明尽职调查的宝贵工具。
Ready to buy gold?
Compare trusted dealers with physical delivery and allocated storage.
Affiliate links — we may earn a commission at no cost to you.